關于2023年度浙江省縣域商業體系建設示范縣(市、區)名單的公示 |
||
|
||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浙江省商務廳等17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促進農村消費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商務聯發〔2021〕130號)、《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支持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22-2025年)》(浙財建〔2022〕2號)和《浙江省商務廳關于組織報送“暢流通、興鄉村、促共富”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相關縣(市、區)申報,專家評審,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3部門相關業務處室聯合會審,會審結果報駐廳紀檢監察組備案,并經2022年11月23日省商務廳第36次黨組(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確定2023年度浙江省縣域商業體系建設示范縣(市、區)21個。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2年11月23日-11月29日。對示范名單如有異議,可以向省商務廳書面反映,凡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要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要具實名并附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亞麗、秦琪文;電話:0571-87057594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縣域商業體系建設示范縣(市區)名單 浙江省商務廳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2023年度浙江省縣域商業體系建設示范縣(市、區)名單 (21個) 1.杭州市(2個):余杭區、建德市; 2.溫州市(2個):永嘉縣、泰順縣; 3.湖州市(2個):德清縣、安吉縣; 4.嘉興市(1個):平湖市; 5.紹興市(1個):新昌縣; 6.金華市(2個):武義縣、東陽市; 7.衢州市(2個):江山市、常山縣; 8.舟山市(1個):定海區; 9.臺州市(3個):黃巖區、天臺縣、仙居縣; 10.麗水市(3個):蓮都區、龍泉市、景寧縣; 11.寧波市(2個):江北區、鎮海區。 |
||
![]() ![]() |